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茂南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设立茂名市茂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批复》,经研究,茂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面向全区财政核拨经费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名额 选聘具体岗位和名额详见《2025年茂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基本条件
(一)40周岁及以下(1984年2月10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中共党员优先;
(二)茂南区财政核拨经费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应聘者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四)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等次以上;
(五)符合《2025年茂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条件;
三、选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2月10日至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中共茂名市茂南区委政法委员会队伍建设指导股(茂名市站南十街6号区委政法委办公楼三楼310室)。 4.现场资格审核提交材料: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纸质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同时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及彩色扫描版拷贝至U盘连同纸质材料一并提交。(文件名统一为“姓名+所在单位名称+手机号码”)。
(1)身份证原件(核对完即退还本人)及复印件(1份);
(2)《茂南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1份),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并盖章。另提供本人近期蓝色底免冠大一寸彩色电子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格式命名,JPG格式,300KB以下);
(3)非全日制学历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核对完即退还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及学历认证证明复印件1份;全日制学历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核对完即退还本人)及复印件1份;
(4)干部身份证材料复印件1份(报到证或聘干材料等)。
注:所有要求提供的材料统一用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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